松東 劉
10月20日讀畢需時 2 分鐘
職場與公職的法律風險:從失職到受傷責任一次解析
在現今法治社會中,無論你是公務人員、企業主管或普通員工,都有必須遵守的法律界線。若一時疏忽,可能就會觸法,甚至承擔刑責或賠償責任。許多常見問題,如「 公務員違法失職 」、「 員工偷東西 」以及「 員工受傷雇主責任 」,都是實務上高發的爭議類型。以下就從三個角度說明法律責任與自保重點。 首先是「公務員違法失職」。根據《刑法》第131條,公務員若故意或過失違法行使職權,或怠忽職守,導致公共利益受損、人民權益受侵害,即構成違法失職罪。這不僅包含「濫權行為」,也包括「消極不作為」。舉例來說,若公務員明知案件違法卻仍核准,或對民眾申訴怠於處理,都屬違法失職。刑責最高可處三年徒刑,若涉及圖利他人,則依《貪污治罪條例》處更重刑。實務上常見案例包括地政、稅務、警政人員因程序疏忽導致損害國家或民眾利益,最終被判刑與免職。公務員必須謹守依法行政原則,所有決策與處理都需有法源依據並保留紀錄,才能保障自身清白。 接著是企業常見的問題——「員工偷東西」。根據《刑法》第320條,竊盜罪最高可判五年徒刑。若行為人利用職務之便竊取公司財物,屬職務竊盜,刑度更重。公司一旦懷疑員工
